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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

发布时间:08-12  浏览数:2013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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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应保护好现场,以有效地帮助交警查清事故原因,厘清各方责任,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2)及时报警,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3)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

  (4)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5)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户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场,要严禁烟火,以免造成火灾,扩大事故后果。

【专家支招 】

  交通事故现场是最有利的证据,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乘车人,无论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人,都应当协助交警部门自觉地维护交通事故现场,以免因现场保护不力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或发生连环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伪造现场、肇事逃逸或对受伤人员放弃施救或进行碾压等,是交通事故之大忌,肇事者不仅要进行民事赔偿,还要面临着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


来源:《交通事故索赔指南与案例评析》作者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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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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