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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多长时间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布时间:08-12  浏览数:2938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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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现实中,经常会遭遇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超期的情况,交警不及时出具事故认定书可能有多种原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通常是交通事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关键性证据,对于当事人权益维护至关重要。为消除事故认定的不确性,确保事故认定书能够公正客观,建议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多与交警沟通联系。如果办案交警无故拖延,也可以向其上级事故处理部门、信访部门、法制部门、公安督察部门反映情况,以使纠纷尽快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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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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