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本金和利息滚动结算后重新出具借据的效力如何? 发布时间:08-29 浏览数:4243 【Close】 分享到 如有证据证明债权人出示的借据系双方对前期借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滚动结算后重新出具,计算复利的,折算后实际利率没有超出基准贷款利率四倍的,借据确认的欠款金额可以认定为本金;折算后的实际利率超出四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应当从本金中扣减。 来源:商事审判例释 梁作民、高益民主编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