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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保险公司履行“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发布时间:09-01  浏览数:2035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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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保险公司在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有显著标志,具体比如字体加粗、加大、相异颜色等,或者对全部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及对条款的说明内容集中单独印刷,并对此附有“投保人声明”,或附有单独制作的“投保人声明书”,投保人已签字确认表示对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均已经明了的,一般可认定保险人已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如果保险公司能够举出上述证据,可依据条款约定免除保险公司相应责任。
 
来源:商事审判例释 梁作民 高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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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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