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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办理退费或领取案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09-01  浏览数:3159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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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地区各法院在办理退费或领取案款时各有各的要求,需要材料不尽相同。一般来说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 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

2、 代为办理退费或领取案款的授权委托书。有的法院要求不允许律师代为办理退费或领取案款,要求办理人需是单位员工并出具介绍信,如平度法院。

3、 若当事人为个人的,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单页;代理人亦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

若当事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的收款收据(最好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有的法院甚至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不同法院退费或领取案款时,给付支票的种类不同,如市北法院、崂山法院、即墨法院给付的是现金支票,市南法院、平度法院给付的是转账支票。若金额较小,法院有要可能直接发放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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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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