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异地民间借贷纠纷,70万元诉讼请求获全部支持
发布时间:09-12 浏览数:1787 【Close】
2010年1月,委托人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分四次向许某某出借140万元。同年5月,许某某偿还35万元,出具105万元的借条,约定一个月之内偿还全部借款。后来,许某某又偿还35万元,尚欠委托人借款70万元。委托人多次催要未果。
范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全权处理本案。鉴于许某某下落不明,律师查清许某某户籍情况,向其户籍所在地——威海火炬高新区法院起诉。经开庭审理,法院认定我方提供借条、汇款凭证等证据的证明效力,作出(2013)威高民初字第391号民事判决书,完全支持我方70万元的诉讼请求。【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