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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办理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提报的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09-28  浏览数:3944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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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门诊病历;

3.医疗费报销凭证;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

5.《青岛市用人单位职工工伤医疗费审批表》三份;

6、异地转诊的,同时提供由协议医疗机构及机关保险办工伤保险处签署“同意”意见的《青岛市工伤职工转诊申报表》一份;

7、属交通事故等涉及第三方民事赔偿情形的,还需另行提交以下材料:

(1)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公安部门出具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赔偿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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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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