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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遗属有哪些待遇

发布时间:10-02  浏览数:2775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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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施行的《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退休职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有两笔费用,一笔是丧葬补助费,一笔是救济费。丧葬补助金是减轻职工家属因办丧事而增加的经济负担,给予的一次性补助。抚恤金是为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的基本生活费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第8条规定: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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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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