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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3月1日起停止企业年检

发布时间:02-20  浏览数:1288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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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长沙晚报   
 
原标题:3月1日起停止企业年检

  本报讯(记者 李金)昨日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而长沙市工商局已于1月1日启动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改企业年检制度为报告制度了。

  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提出,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据此,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意义,结合本地企业和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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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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