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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全市统一 5部门一站服务

发布时间:10-17  浏览数:1172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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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新闻网

   从现在起,我市将实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五方联动调解,赔偿标准全市统一。

    我市日前出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联动调解暂行办法》,建立交警、司法、仲裁、保监和法院五部门联动调解机制,并统一赔偿标准。

    根据《办法》,有条件的区、市要设立交通事故联调中心,内设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调解工作室、仲裁调解中心、保险理赔中心、鉴定评估中心和巡回法庭等机构,推行一站式服务,节省当事人办事成本。

    针对实践中各部门执行赔偿标准存在差异,《办法》提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赔偿主体、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由法院会同公安、司法、保监和仲裁共同制定,每年5月1号前发布上一年度费用计算标准,全市统一参照执行。

    近三年,全市法院年均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约1万2000件,90%以上案件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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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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