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居间合同纠纷财产保全快速追回保证金
发布时间:11-16 浏览数:1928 【Close】
2013年9月,委托人与青岛某会展公司签订居间合同,该公司向委托人提供青岛国际建筑节能和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博览会参展商信息,协助委托人获得商业机会,委托人支付3万元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该公司并未实际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委托人多次催要保证金未果。范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向崂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追索保证金。立案后,律师申请法院成功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次日,该公司支付全部保证金,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和保全费,我方申请撤诉,崂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崂民一商初字第6-1号民事裁定书结案。【关闭】